在家自學 北市明年開放團體申請
【聯合報╱記者邱瓊玉/台北報導】 2008.11.14 02:47 am
台北市教育局擬放寬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辦法」,讓原本限於個人才可以申請的實驗教育,也可以採團體方式來實施,最快明年3月就可以申請。
教育局表示,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」俗稱「在家自行教育」。自89學年度開始受理家長申請以來,逐年增加,像97學年度就有289名國中小學生申請,較96學年度增加19人。
有許多家長和團體都希望能以團體為單位,來進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申請,因此擬修訂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辦法」,並參考台北縣及台南縣的經驗,放寬團體申請。
教育局副局長林騰蛟指出,團體申請應由學術研究機構或教育事務、文化事務、社會福利的法人直接向教育局提出,學生人數不得超過30人,教學場地也要符合規範,最快下學期開放申請,教局將在明年7月15日前審核。
林騰蛟強調,開放團體申請後,教育局將成立審議委員會負責輔導,必要時也可成立訪視小組。至於先前外界質疑在家自學學生成績是否可採計參加畢業成績獎,如市長獎等,為公平起見,教育局此次修法明訂不得參加。
【2008/11/14 聯合報】@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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